首页 服务项目
    分享到:
服务项目
  • 商务部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认定

    1.主要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2.企业类型: 外商独资 3.设立前提:申请者为已经设立的外资投资性公司。 4.申请原则: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美元;后者,已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美元,申请前一年所投资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利润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二)

  • 上海市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认定

    1.主要依据:《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             2.企业类型: 外商独资 3.设立前提:申请者为已经设立的外资投资性公司和管理性公司。 4.申请原则: (一)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二)母公司已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三)在中国境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 〔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

  • 2010年度企业年检公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2010年度企业年检公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2010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分支机构

  •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七部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市将于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2010年度联合年检。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10

  • 关于本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2010年度报告和换证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登记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提交2010年度报告和换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对2011年1月1日前登记设立的代表机构,应在依法提交年度报告后,办理换证手续。代表机构应于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netannl)申报2010年度报告。具体方法请查询网上申报须知,并按规定